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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湛江大道霞山段房屋拆除工作专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2 13:34   来源:本网




湛霞府办函〔202013


霞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湛江大道

霞山段房屋拆除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有关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区政府召开的湛江大道征拆工作责任分工会议精神,全力做好湛江大道霞山段征拆收尾有关工作,确保630前全面完成征拆任务,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湛江大道霞山段房屋拆除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冼  戈  副区长

副组长: 朱卫国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林湛澄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陈文诚  海 头街道党工委书记

  黄华耀 建设街道党工委书记

  吴明英  海 头街道办事处主任

             朱小敏  建设街道办事处主任

  黄冠华 市公安局霞山分局副局长

成  员: 傅秀栋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叶良东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张保平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周  懿  海 头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党工委副书记

  黄凌平  建设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党工委副书记

  韦学谋  海 头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黄传如  海 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春寿  海 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  晓  海 头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部长

  吴  昊  区自然资源局执法股股长

  黄  福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主任

  罗雷进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规划股股长

  陈智明  建设街道办事处经济办主任

  梁文江  区自然资源局巡查员

  陈  伟  区自然资源局巡查员

  黄  媚  建设街道办事处办事员

  林晓君  建设街道办事处办事员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湛江大道霞山段房屋拆除工作的组织实施,办公室主任由朱卫国同志兼任。

专班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组长批准。工作专班不纳入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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