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霞府办函〔2020〕13号
霞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湛江大道
霞山段房屋拆除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有关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区政府召开的湛江大道征拆工作责任分工会议精神,全力做好湛江大道霞山段征拆收尾有关工作,确保6月30前全面完成征拆任务,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湛江大道霞山段房屋拆除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冼 戈 副区长
副组长: 朱卫国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林湛澄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陈文诚 海 头街道党工委书记
黄华耀 建设街道党工委书记
吴明英 海 头街道办事处主任
朱小敏 建设街道办事处主任
黄冠华 市公安局霞山分局副局长
成 员: 傅秀栋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叶良东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张保平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周 懿 海 头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党工委副书记
黄凌平 建设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党工委副书记
韦学谋 海 头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黄传如 海 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春寿 海 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 晓 海 头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部长
吴 昊 区自然资源局执法股股长
黄 福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主任
罗雷进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规划股股长
陈智明 建设街道办事处经济办主任
梁文江 区自然资源局巡查员
陈 伟 区自然资源局巡查员
黄 媚 建设街道办事处办事员
林晓君 建设街道办事处办事员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湛江大道霞山段房屋拆除工作的组织实施,办公室主任由朱卫国同志兼任。
专班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组长批准。工作专班不纳入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