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霞府通〔2025〕17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湛江市霞山区海头街道后洋村经济联合社、新兴街道新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东新街道坛坡村坛坡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紫荆大道南延线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位于旧湛江机场东南侧(详见公告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7.8502公顷(117.7530亩)。
四、通告期限: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28日。
五、工作安排: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29日,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湛江市霞山区海头街道办事处(地址:霞山区椹川大道西二路2号,联系人:蔡弘任,联系电话:0759-2126912)、湛江市霞山区新兴街道办事处(地址:霞山区绿塘路89号,联系人:夏渝杰,联系电话:0759-2123900)、湛江市霞山区东新街道办事处(地址:霞山区解放西路28号,联系人:苏美君,联系电话:0759-2602083)配合调查登记,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逾期未办理调查登记的,以调查结果为准。
六、其他事项:自预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附件:湛江市霞山区2025年度第二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pdf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