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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霞山区2023年、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执行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2-19 17:01   来源:霞山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湛江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的通知》(湛财农〔2023〕53号),下达我区1.32万元,根据上级绩效任务安排,其中0.8万元仅用于草地贪夜蛾高空测报灯运行和维护,0.52万元可用于红火蚁防控工作。《湛江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病虫害防控)的通知》(湛财农〔2024〕28号)下达0.8万元,任务要求仅能用于草地贪夜蛾高空测报灯运行和维护。执行情况公示如下:

  一、0.52万元于2024年4月用于购买红火蚁防控应急药剂,每箱单价225元,合计24箱,优惠200元,共支出0.52万元。

  二、2023年0.8万元、2024年0.8万元已用草地贪夜蛾高空测报灯运行维护,霞山区高空测报灯位于海头街道东纯村,因东纯村已成为了休闲农业旅游区,人流较以往多增多,因此拟在原有的高空测报灯周边加装防护围栏及加醒目标识、加装高空测报灯、草地贪夜蛾的宣传科普宣传栏。现项目已完成。

  现将执行情况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2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请广大群众监督。在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向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反馈意见。以个人名义反馈意见的提供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馈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反馈电话:湛江市霞山区农业农村局:0759-2172723。

  

湛江市霞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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