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山区海头街道岑擎村石头岭山农副食品厂项目点状供地选址论证报告书》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及《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将《霞山区海头街道岑擎村石头岭山农副食品厂项目点状供地选址论证报告书》成果予以公示,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霞山区海头街道岑擎村石头岭山农副食品厂项目点状供地选址论证报告书》
二、公示时间:
从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10月18日,共30天。
三、公示媒介:
网上公示:霞山区人民政府(http://www.zjxs.gov.cn/)
现场公示:海头街道办事处宣传公告栏。
四、论证内容及主要图纸:
(一)选址范围
批前项目位于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海头街道岑擎村,地块总面积2公顷。
(二)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霞山区海头街道岑擎村石头岭山农副食品厂
(2)项目类型:其他类项目(乡村振兴)
(3)建设性质:新建
(4)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5)用地规模:拟实施点状供地面积20000平方米(30亩)。
(6)建设范围:本项目选址位于湛江市霞山区海头街道岑擎村境内。
(7)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建筑面积约20377平方米,容积率1.02,绿地率19.59%,建筑密度35.87%。
(8)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预计6000万元。
(三)规划条件设定
本项目用地规划条件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发布<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及《湛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2)设定。具体如下:
(1)项目用地容积率≥1.0;
(2)绿地率15%-20%;
(3)建筑系数≥40%;
(4)建筑高度≤30m;
(5)机动车按0.3车位/100㎡建筑面积配套,非机动车按0.3车位/100㎡建筑面积配套;
(6)建筑间距:开发地块内部及地块与地块之间,各类建筑工程建筑间距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统计标准》 (GB50352-2019) 、《湛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2)等相关规范对消防、卫生、日照、环保、工程管线等要求;
(7)建筑设计:建筑总体风格应体现区域特征、岭南建筑特色,符合当地的生活习惯和审美情趣。建筑色彩应与自然环境特色相协调,通过主色调统一法或主辅色调置换法使建筑群体的色彩获得协调统一,屋面、墙面以灰白色调为主。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1)寄件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民享路31号霞山区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股。
邮政编码:524002
2、有效反馈意见方式:在有效的公示意见反馈时间内,注明真实姓名、电话、联系方式,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视为无效意见。
咨询电话:0759-2270051
联系人:石女士
3、反馈意见的有效时间:公示期内。
4、该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根据利害关系人反馈的有效意见和相关法规审查后)为准。
附件:规划条件法定图则
霞山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8日

粤公网安备440803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