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霞自然资(公告)〔2022〕9号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发〔2018〕6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有关规定,由我局组织编制的《湛江市霞山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调罗村留用地)》于2022年10月17日经湛江市自然资源局以《湛江市霞山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440803202206)批复同意。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成果相关内容予以公告。
一、批准机关: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二、批准文号:《湛江市霞山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440803202206)
三、批准时间:2022年10月17日
四、审批表情况:
本项目拟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0.4937公顷,共涉及2个地块,位于友谊街道北月村和调罗村,现状为农用地0.1803公顷和建设用地0.3134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五、规划图件:(见附图)
湛江市霞山区落实地块前土地利用规划图(LS01、LS02).jpg
湛江市霞山区落实地块后土地利用规划图(LS01、LS02).jpg
特此公告。
湛江市霞山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20日
粤公网安备44080302000063号
